以岭健康城平台交易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规则目的】为了让用户享受到更优质、安全、可信赖的商业环境和交易体验,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协同治理,优化平台生态体系,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规则基础】
(一)【法律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规定”)规定了平台生态体系各方的法定权利义务,是平台规则制定、修订的法律基础。
(二)【规范基础】以岭健康城平台相关协议作为与其会员明确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是平台规则的规范基础。
第三条【适用对象】以岭健康城平台规则适用于以岭健康城平台生态体系各方,包括用户、会员、买家、卖家等。
第二章 交易与消费者保障规则
第四条【通用原则】会员在以岭健康城平台的所有行为都需要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以岭健康城平台规则要求,以及根据以岭健康城平台相应页面指引进行操作。
第五条【注册】会员应当根据以岭健康城平台的流程和要求完成注册,会员名注册后无法自行修改。
第六条【信息发布】会员不得发布如下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社会公德或《平台违禁商品管理规定》等禁止在平台上发布的。
第七条【交易】买卖双方应遵守以岭健康城平台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真实交易。
第八条【评价】买卖双方应合理使用以岭健康城提供的评价工具,遵守《以岭健康城评价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
第九条【资质备案】卖家发布需要准入的商品或服务信息时,应当根据相关规则及系统设置要求提交资质材料,通过备案或审查。
第十条【信息及质量】卖家应确保其出售的商品或服务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包装说明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风险,并对其所售商品或服务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保护】为保护权利人知识产权,平台内不得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卖家发布的商品或信息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造成不正当竞争。
第十二条【交易履约与服务保障】会员可根据要求及实际需求选择交易方式。
卖家须履行交易或服务等承诺,包括根据以岭健康城规则及其自身作出的承诺在规定和承诺期限内及时发货(特殊情形除外)等。
卖家应保障买家合法权益,提供消费者保障服务,遵守《七天无理由退货规范》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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